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“立法院長”王金平確認國民黨黨籍存在之訴,臺北地方法院23日決定,將於明年1月8日下午再度開庭。
王金平被控涉司法關說(說情)遭國民黨撤銷黨籍,委托律師向臺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,本訴為確認黨籍存在,並提出假處分。
臺北地院9月裁準王金平以新臺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(國民黨)供擔保後,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,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。
臺北地院4日首度開庭,雙方律師交鋒激辯,王金平律師批國民黨排除異己違法;國民黨反控王金平關說司法,損害黨譽。法官庭末諭知,擇期再開庭。
依據臺灣地區法律,“假處分”是訴訟程序完成前的一種保全程序,用來保護原告(即王金平),在法院做出終局判決前,不會因為被告(國民黨)的行為造成其權利難以實現的狀態。 (原標題:台“立法院長”王金平黨籍案 明年1月將再度開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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